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文印室耗材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FJSDFX-2016CG-001)
单位名称: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单位电话:0591-85222439
开户行:福建福清市工商银行 账号:1402040109008801748
一、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文印室耗材询价采购
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三、采购清单:
包号 |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包一 |
1 |
8开50克白纸 |
50克,全木浆,8开,试卷用印刷纸 |
令 |
80 |
|
2 |
8开60克白纸 |
60克,全木浆,8开,试卷用印刷纸 |
令 |
160 |
包二 |
3 |
理光复印机碳粉(MP2000) |
理光复印机碳粉(MP2000) |
瓶 |
12 |
|
4 |
理光板纸 (DX3442C) |
理光板纸(DX3442C) |
大盒 |
20 |
|
5 |
理光板纸 (DX3443C) |
理光板纸(DX3443C) |
大盒 |
20 |
|
6 |
理光板纸(DX4544C) |
理光板纸(DX4544C) |
大盒 |
15 |
|
7 |
理光油墨 (DX3442C) |
理光油墨(DX3442C) |
大盒 |
30 |
|
8 |
理光油墨 (DX3443C) |
理光油墨(DX3443C) |
大盒 |
30 |
|
9 |
理光油墨(DX4544C) |
理光油墨(DX4544C) |
大盒 |
25 |
注:1、本次货物采购只有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为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送到指定地点的运杂费、保修费、税收及其他等费用。
四、完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分次供货。
五、投标人资格: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完成本采购合同并为本采购采购的货物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业绩及信用良好。
六、索购采购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含合同范本等,每套售价100元;不按规定提供购买上述资料凭证的投标将被拒绝。索购时间:2016年5月12日到2016年5月18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采购方联系。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其他方式采购。
七、投标方式:
投标者针对项目内容及要求设计并起草投标文件,内容至少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等)、投标报价(采购方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彩页图片、实物彩色照片等。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并有原件备查。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若同一企业出现二位以上申请人,则视为无效申请。
投标者须将资格审查材料、资质审查材料等(包一)和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含分项报价)等(包二)分开进行密封并标明清楚。资格审查材料及资质审查材料等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以文本方式密封确认后,送达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国资办。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85260215/13489988360
八、评标方式:由评标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最高总控制价包一拟定为45500元,包二拟定为279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废标。
九、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包一为人民币4000元,包二为人民币3000元。投标方须于截标前汇至采购人(学校)帐户(注:不得由私人帐户汇至学校帐户)。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信汇凭证作为投标报名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得缺失。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采购编号,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存蓄学校帐户期间,不计任何利息。开标后,未中标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如投标者中标后单方弃标,学校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应该保证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前将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十、付款方式:转帐付款。每次订单完成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次订单款。
十一、本项目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于截标前1天在学校校园网(网址:www.fjsdfx.com)公开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招投标后的退款或合同付款等相关手续,请到学校校园网(网址:www.fjsdfx.com)中的机关处室栏的后勤处网页公告通知栏查询,参照《国资办财务报销指南》办理。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12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6年5月19日上午11:00
备注: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一份写有单位名称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内容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国资办
2016年5月12日